广西红十字基金会“青少年—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广西红十字基金会申请的“青少年-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项目日前得到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批复同意。该项目由中央财政援助资金50万元,广西红十字基金会同时通过社会募捐筹集配套资金50万元,拟在2014年内救助100名18岁以下广西籍贫困家庭患先天性重大疾病患者。
广西红十字基金会申请到的“18岁以下青少年-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项目为中央财政支持的社会组织示范项目,旨在引导组织社会力量共同救助贫困家庭的先天性残疾和重大疾病儿童。18岁以下广西籍贫困家庭患先天性重大疾病,可通过一次性手术治愈,在城镇医保或新农合医保政策补偿后自付费用部分超过1万元的患者,均可申请此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患者最高可获救助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具体资助金额经广西红十字基金会审定后直接拨付到患者所在医院。
该项目救助定点(合作)医院为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的有关定点(合作)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广西桂东人民医院、柳州市妇幼保健院、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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