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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今日落成
来源:本站 作者:gao 2013-04-03 00:00:00 打印本页

广西首个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今日落成

出席落成仪式的领导和嘉宾为捐献者默哀

广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冯国平在落成仪式上讲话

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何玥的父亲在落成仪式上发言

医学院校学生朗诵诗歌《生命的礼物》

向捐献者敬献花篮

捐献者家属敬献鲜花

医学院校学生敬献鲜花

纪念园主体雕塑名为“生命的礼物”

经捐献者家属同意后镌刻在纪念碑上的遗体器官和组织捐献者的名字、照片或捐献编号

信和信集团为何玥爱心基金捐款20万元

解放军181医院医务人员为何玥爱心基金捐款18100元

中国建设银行桂林分行全体员工为何玥爱心基金捐款1万元

何玥爱心基金管委会部分委员合影

         2013年4月2日上午,自治区红十字会在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墓园举行了广西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落成仪式暨缅怀纪念活动,缅怀和追思我区61位以无私大爱挽救他人生命的遗体、器官和组织捐献者。

  2012年5月,自治区红十字会联合南国早报(网)、广西艺术学院、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墓园等单位,举办了广西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标志建筑(雕塑)设计大赛,面向社会征集设计作品,最终以获得一等奖的作品《礼物》作为设计蓝本进行建设。整体雕塑以“生命的礼物”为主题,塑造了一个闭眼一个睁眼的抽象人物形象,共同拥抱着红十字标志,象征着爱与生命通过红十字会见证下的器官捐献而得到传递,谱写了人间大爱的华彩乐章,创造了新的生命奇迹,另外,经征求捐献者家属同意,在大理石幕墙上镌刻了我区遗体器官捐献者的姓名、编号、照片等信息,供家属和社会公众缅怀追思。此后,在每年清明节前夕,自治区红十字会都会将上一年的捐献者信息统一镌刻在纪念园中。

  广西于2011年7月成为全国第二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省(区),此项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和支持。试点工作开始以来,截止2013年3月31日,我区共有61名自愿者完成了遗体、器官或组织的捐献,共捐献肾脏98个,肝脏48个,眼角膜58个,区内外180余名患者接受了捐献器官或组织的移植,重获健康和光明。在61名捐献者中,年纪最小的不满周岁,年纪最大的57岁,他们有的是普通的工人、农民,有的是国家公务员,有艺术工作者,还有在校学生等。与此同时,全区已有近300名爱心人士通过报名登记,成为遗体器官捐献自愿者。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玉庭,自治区文明办副主任宋家浩、自治区卫生厅副巡视员欧波、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等相关单位的领导,以及区红十字会系统、区内部分移植医院、医学院校、部分器官捐献者家属代表和志愿者代表近200人出席了当天的活动。何玉庭与自治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冯国平共同为纪念园揭幕,出席活动的领导嘉宾为捐献者敬献了花篮和鲜花。

  因无偿捐献器官而荣获2012“感动中国”年度人物殊荣的广西女孩何玥的父亲何先航先生也出席了当天的缅怀活动。何玥是我区首位获此殊荣的人,更是“感动中国”获奖人物中年龄最小的一位,她的事迹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日前,何先航先生与自治区红十字会签署协议,在信和信集团等爱心企业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支持下,成立“何玥爱心基金”,基金所募集的款项将用于对14周岁以下广西区内贫困的器官捐献者家属,及18周岁以下等待器官移植的贫困患者进行人道救助,另外每年还将从基金中列支1万元,主要用于奖励阳朔县14周岁及以下优秀贫困学生。信和信集团、解放军第181医院、中国建设银行桂林分行等爱心单位在缅怀活动后还到自治区红十字会举行了“何玥爱心基金”捐款仪式,共计捐献善款22.81万元。

【器官捐献条件】
年龄不超过65岁;无HIV(艾滋病毒)感染;无药物滥用史;无转移性恶性肿瘤,或不可治愈的恶性肿瘤;无活动性的、未经治疗的全身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

【捐献方式】
有意向进行遗体或人体器官捐献自愿登记的爱心人士,可到当地市级红十字会填写捐献自愿书进行报名登记,也可到广西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博爱网(www.boaigx.com)“文件下载”专区下载《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或《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填写并亲笔签名后邮寄到广西红十字会,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洲路27号902室(邮编:530021)。广西红十字会将为登记的志愿者发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统一制作的器官捐献登记卡。

捐献自愿书下载地址:http://www.boaigx.com/download_show.asp?id=54   (转自 广西红十字会 博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