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红十字“致残性骨病扶贫救助行动”申请事项和程序
来源: 作者: 2017-11-23 15:12:52 打印本页

一、注意事项:

救助范围:户籍在广西的患股骨头坏死、骨髓炎、早期强直性脊柱炎(早期未出现竹节样改变、髋关节未出现融合以前)、骨不连接、颈椎病、腰椎病、膝关节骨性关节炎、老年性骨病的贫困患者。

救助原则:每人限救助一次。

住院治疗:救助比例为住院费用的40%(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

门诊治疗:救助比例为门诊费用的30%(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元)。

二、需要材料:

1.患者身份明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2.患者填写的“致残性骨病”资助申请表(可登录广西红十字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gxrcf.org.cn/查询下载或到市/县(区)红十字会领取

3.患者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报告;

4患者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意见

三、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致残性骨病贫困患者,可登录广西红十字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gxrcf.org.cn/下载或到当地县(区)级以上红十字会领取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资料,送所在地县(区)级红十字会审核,报广西红十字基金会审核批准后,书面通知患者。患者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治疗通知书》到“致残性骨病扶贫救助”行动定点医院南宁成林中医医院就诊。即可获得相应的资助。

咨询电话: 0771-3801607,捐赠热线:0771-5768076 

 

广西红十字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