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披露 > 年检报告
广西红十字基金会2017年工作报告摘要
来源:广西红十字基金会 作者: 2018-04-16 08:00:00 打印本页

2017年,在自治区红十字会的正确领导下,广西红十字基金会(以下简称“红基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服从服务自治区红十字会的工作大局,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坚持依法治会、依法兴会,按章履职,努力提升公信力,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稳步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学习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2017年,红基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将政治学习与红基会自身建设,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根据自治区红十字会的要求,红基会全体员工集中收看十九大开幕盛况,认真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和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的讲话,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通过一系列的学习讨论,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员工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激发了全体员工热爱中国共产党的真实感情,明确了中国共产党今后的发展方向及奋斗目标。大家纷纷表示,要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新高潮,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九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把报告的精神全面贯彻到工作实践中去,履职尽责,开拓进取,踏实工作,促进红基会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完成红基会第四届理事会换届工作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广西红十字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报请自治区红十字会和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同意,红基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充分筹备,于2017年1月20日顺利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以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宇为理事长的新一届领导班子。2017年8月24日,王宇理事长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广西红十字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理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报请自治区红十字会批准同意,经红基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选举易大瓦为广西红十字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长(基金会法人),何国杰为秘书长。会后,我会根据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要求,完成了继任红基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工作。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为使红基会的各项工作更加完善和规范,我会制订和完善了27项广西红十字基金会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和监督。为规范红基会的各项工作,2017年理事长办公会决定聘请广西创和律师事务所作为我会法律顾问单位,由其指派律师对我会所签订的公益项目书(合同)进行逐一核查,确保项目实施合法规范,有效规避风险隐患,为规范红基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完成上级部门的各项督查工作

   (一)顺利通过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年检工作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委托广西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红基会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广西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红基会2016年度会计凭证、财务数据等实施了审计并在2017年5月12日出具了《广西红十字基金会2016年度审计报告》(祥浩会事审字〔2017〕第0145号)和《广西红十字基金会2016年专项审计报告》(祥浩会事财字〔2017〕第0156号),审计结论为:广西红十字基金会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西红十字基金会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专项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按照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我会认真准备审核材料,于6月份上报年检材料后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民政厅的年检。

(二)积极参加全区性慈善组织和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认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国家民政部颁发的《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区性慈善组织认定和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民函〔2017〕873号)要求,红基会依照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政部颁发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章程范本》的有关规定和章程范本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红基会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明确了重大募捐、投资活动的界定和投资额度;按照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要求设立了监事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明确了红基会应该履行的报告义务和信息公开业务,并将修改后的《广西红十字基金会章程》提请四届二次理事会进行审议通过。将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广西红十字基金会章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慈善组织认定申请表》报送自治区民政厅,顺利通过认定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证书。

五、依法妥善处理与相关企业的合作事宜

2016年,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自治区红十字会进行专项巡视工作,红基会及广西红十字会救护训练中心(以下简称“训练中心”)接受了延伸巡视。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训练中心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我会根据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做好广西红十字会救护训练中心主体变更相关工作的通知》(桂红办〔2017〕11号)文件的精神,在自治区红十字会指导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训练中心主体变更相关工作事宜,理顺了训练中心的管理体制,妥善处理了与原合作企业的债权债务。2017年8月10日,正式接管广西红十字会救护训练中心,完成训练中心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单位账户、印章等相关信息变更工作,并在广西红十字会网站、广西红十字基金会网站发布了训练中心主体变更信息。为推动训练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发展,明确了训练中心运营方式,向各市红十字会发函征询对训练中心运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就训练中心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训练中心管理、发展思路及训练中心主要业务工作征求意见;完成了训练中心领导层、各部室、工作站点人员配置;重新制定了《训练中心行政管理制度》和《训练中心财务制度》等相关制度,保障训练中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017年共培训90914人,其中新训75233人,复训15681人,涵盖机动车驾驶、电力、公务员、公安、消防、酒店、旅游、学校、糖业、汽车制造业、电子制造业等十多个行业。

在自治区红十字会领导下,红基会还妥善处理了与广西红十字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红十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桂林红会制药厂、广西百越药业有限公司等合作事宜。

六、大力开展红十字人道救助工作

(一)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

为把社会爱心企业和人士认捐的“爱心温暖箱”送到困难家庭手中,帮助他们度过一个祥和春节,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我会筹集了总价值30多万元的物资,慰问困难群众1000多户共4000余人,红基会领导先后赴田东县、那坡县、靖西市、桂平市、凌云县、马山县、罗城县、凭祥市、隆安县、大新县、南宁市邕宁区、西乡塘区、横县、上林县等县市及社区开展“博爱送万家、温暖万家情”春节慰问活动,将红十字会的博爱情送到困难群众心中。

(二)开展重大疾病人道救助工作

通过争取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定点(合作)医院、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爱心企事业单位等多方面支持,累计拨付救助资金人民币255.34万元,救助先天性心脏病、致残性骨病、母亲肿瘤疾病、青少年先天性重大疾病等贫困患者283人;广西红十字基金会“青少年先天性重大疾病”示范项目连续2年获得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批准立项资金30万元,项目实施医院按期按量完成了任务,并接受了国家民政部委派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的专项审计工作;2007年启动的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博爱救心”基金截止2017年已历时10年,已救助共计2000多位心脏病患者的好成绩,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全国红十字系统“好项目好活动”奖。

(三)惠民工程项目突显工作亮点

为助力我区精准扶贫工作,按照自治区红十字会的工作部署,今年9月,我会启动了“广西红十字基金会惠民工程”项目,在广西贫困地区开展饮水、巷道硬化、防灾避险场所等工作项目建设。为确保项目实施规范透明,我会制定了项目执行方案、实施细则,修订和完善了项目援建、实施等合同及项目申报书、竣工报告等项目参考文件供申报项目单位参考;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举办了项目管理培训班,组织培训有项目建设任务的市(县)执行人员,并与其签署项目协议;确保项目资金科学、合规使用,让项目建成后充分发挥其效用,红基会派出调研组深入基层,对项目进行督查和可行性分析调研,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指导其及时整改。截止12月31日,在全区9个市12个县(市、区)援建的13个(其中饮水工程项目12个、防灾避险场所1个)惠民工程项目已投入资金200万元,现部分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已过半,河池市宜州区饮水工程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首批“惠民工程”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和解决贫困地区2万多名困难群众的饮水困难,改善贫困地区部分群众无防灾避险场所的现状;为更好地开展红十字人道救助工作,我会积极筹建广西红十字基金会“惠民工程”项目库,开展定向募捐,目前已收集全区14个市、38个县(市、区)红十字会申报的惠民工程项目88个,现其中24个项目正与捐赠人深入洽谈合作意向。

(四)设立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关爱生命”地中海贫血救助基金

为救助广西籍困难家庭14岁以下地中海贫血患儿,在自治区红十字会指导下,设立了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关爱生命”地中海贫血救助基金,为确保基金管理科学、规范、务实,我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该基金救助规则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根据专家意见,结合过去同类项目的实施经验,草拟了《地中海贫血救助项目建议书》、《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关爱生命”地中海贫血救助基金救助规定》;该项目倡议得到了社会爱心企事业单位的响应,取得积极进展。经反复沟通协商,我会与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联合开展项目试点,并研定这三家医院为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关爱生命”地中海贫血救助行动定点医院,12月28日-29日,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关爱生命”地中海贫血救助行动启动暨定点医院揭牌仪式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及柳州市工人医院举行,基金捐赠首批善款共计310万元。自治区副主席、广西红十字会会长黄日波出席在广西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举行的捐赠仪式,并代表红十字会接受捐赠,为捐赠单位颁发红十字“博爱”纪念牌。

(五)资助融水县民族中学少数民族困难学生

为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家庭女童就学,我会联合融水县红十字会、融水县教育局在融水县民族中学设立“广西红十字—福幼女童班”,为就读于融水县民族中学户籍的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女生提供学习教育经费;年内支持56名困难学子教育经费5.7万元,还积极联系爱心企业为部分困难学生捐赠御寒衣物。

七、筹资募捐工作取得新成效

红基会的主要职责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募集善款帮助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为此,红基会把筹资募捐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企事业单位(人士)参与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为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动员医疗器械制造、经营企业为柳城县人民医院等6家基层医院捐配了实用的医疗诊疗设备,价值740万元;为救助广西籍困难家庭先天性重大疾病患者,我会先后动员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柳州市妇幼保健院达成合作意向,共同参与广西红十字基金会“先天性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行动,并筹集项目资金255万元;今年7月,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我区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情。我会接收了上海上药龙虎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捐赠价值39.6万元的风油精并及时将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与爱心企业广西南伦书画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伙伴协议,通过书画作品拍卖为广西红十字人道救助事业筹集善款,第一期书画慈善拍卖活动已于8月12日在南宁夏威夷大酒店顺利举办,当天共成交拍卖艺术作品66幅,活动筹集善款近7万元。